无才无德 不合时宜
  •     5月1日,邹恒甫的博客那里看到的八卦

            说钱颖一回国后和某女学生如何如何。都写了好几篇了。唉,这个人,怎么说呢……

        5月2日,民工收入提高的蛛丝马迹

            媒体上国家统计局的数字,看看就好。因为在某份杂志上看到一个智库人士坦承三亿劳动力里有一亿多人未纳入统计范畴。于是有我这一点讨论个人经验的空间。

            1. 张五常说2000年以来民工收入急升,他估计每年20%,还说有知情的朋友认为他低估了。他举二例说明。此处不引。

            2. 04年开始上大学,常坐硬座车厢。4年来的观察结果,是编织袋越来越少,几近绝迹。取而代之的是密码箱。电视上放春运镜头,亦然。

            3. 手机越来越普遍。亲眼见过民工在火车上打了个显然是漫游加长途的电话。如果文艺作品也可作证,贾樟柯《三峡好人》里甚至人手一部。

            这些将写进一篇酝酿已久的为改革辩护的长篇博文中去。但不是最近。

         5月3日,记性越来越差了

            昨天写的关于Kylie Minogue的文章里面说只有Bjork、Daft Punk和Jay-Jay Johanson各收了两张打口。今天发现其实The Chemical Brothers也收了两张。

            还有上次一篇,说只有一张窦唯的盗版,其实除了暮良文王,还买了八段锦,并且因为八段锦时间短,同一张CD里还塞进了艳阳天的全部曲目。

            没什么好说的。可能是睡眠质量差,神经衰弱的结果。

        5月4日, 财经十年封面秀

            http://www.caijing.com.cn/market/covershow/

            彪悍的杂志无需形容。

         5月5日,惭愧

            袁岳说大学生每年要争取读100-120本书,我只能勉强达到这个数字的一半。惭愧。

         5月7日,秦晖先生不知“寻租”的意思?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249

            前面都没什么问题,最后居然看到先生说:“寻租理论”不太适合中国。根本就不是设“租”,他没有出让任何东西,权力还是在他手里,并没有“租”出去。但他就凭这权力跟你要钱。如果把权力“借”给了你,然后跟你要点钱,这才可以叫做“寻租”。
      
            顿时晕了。寻租根本不是这个意思。

         5月9日,还有比这更郁闷的吗?

            仅有的两本本人自掏腰包买的报刊:读书、经济观察报,居然刊登了同一篇访谈。并且貌似以后还会继续……我的银子啊……

         5月10日,纽约时报网站很NB

            双击不认识的单词,会弹出页面提供解释。我本来用Lingoes,想双击使其高亮,然后Ctrl + v激活辞典的,没想到NYTimes如此智能。

         5月10日,最好的Used to love her现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Xzr5Ip4vP0

             邪恶的歌词,超牛的表演。

             而我想说:呜呼,整整20年前,他们多么年轻。

         5月11日,一口气听了好几次王怡在RFA做节目嘉宾的录音 

              有点意思,有点没意思。

  • - [所见即得]

    2008-05-13

        很久没看,今天也顾不上看杨锦麟读报了。不知道最后的题字是不是“震”。

        此处距离北川仅一百多公里。如果震中南移几十公里,我现在会在哪里?

        余震时有发生。明知不会有太大威胁,但躺在床上感觉到明显振动的时候,心里的惊怕是从骨头里生发出来,无法摆脱的。

        即使镇静下来,也没有太多思索。该想的早就想过了,只想清楚一点:死这回事,活着的时候是想不清楚的。

        一直有着想象死亡的强迫症,震后反而不怎么想了。也早就知道,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活着。

        最后要说的是早就铭记在心,但现在依然要在时有发生的抖动中不断提醒自己的:活着真好,真好。

  •      下次的站点推荐,会列出投行的经济学家。那些经济学家其实是顶尖分析师,严格说来算不上“家”。这次的都是学院中人。大部分都在搜狐上。不知道为什么。

         张五常。无需介绍。

         张维迎。不用点了,已经失效了。但是你还可以通过RSS看看旧文章。最受误解的经济学家。

         林毅夫。鉴于今年的两条新闻,也无需介绍了。

         周其仁。除了博客,他还有官方网站。当过猎人的他,近四十岁留学读研,居然有如此成就,我辈无法望其项背。从不上电视。八卦一下,周夫人是高盛的梁红。下次会有她的博客。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

         汪丁丁。也无需介绍。文人。

         宋国青。芝大毕业的哦。

         许小年。刚才查了一下,才知道他曾经分别在美林、世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金公司干过。现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王一江。组织理论、劳动经济学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学者。建议看看他对劳动合同法的评论。

         钱颖一。哈佛毕业。机制设计理论的传承者。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徒弟。被邹恒甫批评私生活,另当别论。

         盛洪。有人说他是法学家。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功劳。

         樊纲。职务太多。同时是央行的人。

         张军。从他在经济观察报的专栏来看,他是个爱评论中国经济学家和中国经济学史的经济学家。

         茅于轼。老先生的话,随便看看就好。起码相对于他的言论,我更在乎他93年来一直在做的。

         吴敬琏。90年代初,中国多亏有了他。但现在,在学术上,我们有更好的榜样。还有个官网

         余永定。智库人士。据说身体不太好。

         郎咸平。渐渐知道他的毛病在哪儿。但也不能全盘否定。还有个非官方博客,不知真伪,但至少更新较快。

         薛兆丰介绍过了。其实也不用介绍。

         邹恒甫。经历传奇。脾气甚大。博客更新巨快。

         易宪容。智库人士。也曾是新闻人物。

         赵晓。国资委的。也在大学教书。

         李华芳。看《读品》的都知道。

         郭凯介绍过了。 

  •     我都无奈了。中国公共政策的辩论从来没有那么没水平过。网上的喧嚣可以不管,纸媒上的讨论竟然也那么不靠谱。看了常凯的发言,看了全国总工会的人的发言,看了几个官员、几个智库人士的发言,都忍了。昨天买到新一期经济观察报,居然看到经济学博士卢周来(据称擅长“国防经济学”)为《劳动合同法》辩护的文章,彻底崩溃。

        不是说不能捍卫《劳动合同法》。也不是说一看到张五常、王一江的名字就得把他们的批评文章裱起来挂墙上烧香供着。只是怀疑,这部法律的支持者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很想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于是早早地寒假把文本拿到了手。薄薄的小册子,仔细翻阅,冷汗直冒。我可不是什么利益集团代言人,父母都是工薪族,不出意外的话,三年后再毕业出来我也是个给人打工的。所以不是为资方心疼,是怕自己这样的老百姓遭殃。有人以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给劳动者的保障。我在想他们会不会认为直接给穷人送钱就是真正对穷人好,会不会认为像59年前那样把一个农民扶上宝座就是真正对农民好。如果是这样,那尤努斯就该被拖出去枪毙,因为他的银行居然是给穷人贷款而不是赠款,而且他还收利息。如果是这样,那50年代末那数千万的农民就不是饿死的,而是撑死的。

        我所见到的支持该法的言论,无非是说,现在资方如何如何强势,应该为劳方考虑;工人生活如何如何艰难,应该得到保障;工资收入占GDP比例太小,应该提高;中国经济结构有问题,应该靠增加劳动者收入扩大内需(因为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而他们显然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能解决,至少是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错了,全错了。
        
        资方如果真的那么强势,这样一部法律根本就不会出台。我很不愿意怀疑立法者的动机。但除了借机扩张部门话语权及其可能带来的利益,我找不出别的原因来解释,这次全国总工会负责的典型部门立法,为什么会搞出这么一个结果。立法过程中资方的游说没有任何成果。他们再有能耐,在权力面前也是弱小的。考虑到法案中多次出现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字样,很难让人不联想,这纯属全总的一次扩权行动。

        如果要清除克扣工资的行为,此前的法律法规早有规定,加强执法就行了。如果要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或工伤损害,同样需要的是执法而非另立新法。而除此之外的目标,比如上面提到的提高工资收入等,法律不可能达到。

        中国最为人诟病的劳动者低工资低福利,企业主们没有责任。在有数以亿计的劳动力和数以百万计的用人单位的没有垄断者的这个市场(当然存在不同行业的进入壁垒,但在绝大多数行业内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多如牛毛),工资水平必然仅由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决定。这是最起码的常识。那些言词凿凿声称必须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的,请把句子的主语补全。如果主语是企业,那此人不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真的无知。主语应该是政府。如果政府非得提高劳动者收入,就在供给和需求曲线之间拉开了一个缺口,中间的部分不能让任何人承担,除了政府自己。减税,或者发补贴(两者其实无甚区别),政府自己看着办。企业不可能负这个责任,除非不让他们做了。政府如果把每年行政开支的五分之一拿出来补贴给收入最低的一亿人,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就能上一个大台阶。但它偏不。还希望企业来买单。总的来说,政府就是,该出的钱不出,然后把罪怪到企业头上,再用这部法律来昭告天下劳工:我好好关心你们哟!这就是新时期的为人民服务。

        很多人已经说过,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损害劳资双方的利益。不能因为它损害了资方利益,就认定它一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要为这部法律辩护,如果要证明批评者是错的,就必须说明,为什么无固定期限合同就能给劳动者更好的保障。看过那么多文章,没有一篇能够清楚明白地做到这一点。都在王顾左右而言他地说“这部法律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引发我写这篇文章的卢周来,这个竟然是经济学家的人。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解雇难了,另雇他人一定也难了。没有谁能如此挥金如土,在养着懒人的同时另雇新人。这是事后的推断。事先考虑的雇主,会更少地雇佣可能给他们带来法律麻烦的劳动力,更多地使用机械或计算机等设备。事实上已经有些企业主开始这么做了。更大规模的失业指日可待。要把简单的道理说得稍微不简单一点的话,就是人为抬高了交易成本。用张五常的话说,无固定期限合同“蠢到死”!

        不那么蠢,又很想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辩解的,也大有人在。譬如有人说,日本当年的腾飞,就是靠终身雇佣制,靠由此形成的劳动者对企业的忠诚……云云。他们可以忽略日本特有的文化,但怎么可以忽略,所谓终身雇佣,是不受法律强制,由劳资双方自行决定的呢?还有人跳出来说,你们误读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真正含义,它绝不是终身雇佣,法律文本里规定了好多解除合同的条件呢。别把别人当盲人。第39条规定的条件确实没有问题,但第40条、47条又怎么说呢?我们假设有某人在某用人单位干了十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第十一年开始偷懒。来看看企业解雇他/她需要怎样。首先必须证明他/她不能胜任工作,然后需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再证明他/她仍不能胜任工作,最后把他/她打发走之前还要白给他/她将近一年的工资作为所谓“经济补偿”!如果他/她干了二十多年,就要白给将近两年的工资……不管这个名义上叫终身雇佣还是无固定期限,上面说了,限制企业主解雇的自由,也就限制了劳动者受雇的自由。

        除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天大的笑话,一刀切也够狠。该法一举把全国各地的各种用人单位囊括在内,无一漏网,并且没有基于单位类型和规模的分类条款。管你是上海还是青海,管你是研究所还是公共厕所,没有区别,统一适用。这堪称中国近年来最经典的拍脑袋之举了。对合同内容的过细规定(比如连工作地点都要写),还有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对劳务派遣的刁难,这里不再赘述。这些,都是挑起劳资双方不必要争议,促进社会不和谐的好方法。

        这部法律的下场,从最近各地关于如何规避它的讲座盛行的情况来看,无非是像《行政许可法》那样被变相架空。如果严格执法,就等着天下大乱吧。

        最后给各位一点建议,想不偏废地看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评论,那么在看支持者的发言时,看到是全总的人说话,不用往下看了;看到“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或类似的字样,不用往下看了;看到“促进劳资和谐”,也不用往下看了。如果真的存在能通过这三层过滤,并且能证明无固定期限合同怎样给劳动者带来好处(比如在不减少工资的前提下增加就业或在不减少就业的前提下增加工资)的不愚蠢的发言,赶紧告诉我,因为我这个孤陋寡闻的可怜人儿还没见过。
  •     改变,是个时髦的字眼。92年两个年轻人喊着“Change”走进白宫,今年又有一个喜欢写诗的年轻人振臂高呼“Change we can believe in”,在民主党党内提名战中领先了后半程。这中间发生了什么?来扯点淡。在另一个国家,另一个领域,有个女人,在主流乐坛风头出尽,却十数年如一日坚守着Disco,不曾随着世界有半点改变。Kylie Minogue,这个几乎跟Madonna一样矮,并将在这个月迎来四十岁生日的女人,让我放下早先下栽到的金武林,在破烂的教育网遍寻她的专辑。其实最早是写听乐闲语(9)提到了她几年前的精选,顺手下载了听着玩。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跟着弄来FeverLight YearsX,细嚼慢咽,欲罢不能。

        很想看Saturday Night Fever,很想看John Travolta年轻的时候,跳舞的时候,没有后来那么搞笑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作为最先广泛流行起来的电子音乐类型,Disco八十年代后的衰落在我看来,跟它的节奏几乎单一到机械的程度,无法跟上Techno, Trance的丰富变化有一定关系。人民群众都爱听新鲜的,老是从头到尾一二三四二二三四,连个起伏都很难能听出来,长久下去,留得住那些跳舞客么?

        所以后来Disco必须改变。在技术上,Daft Punk做出了最好的榜样。同时期Big-Beat的大牛们也无法夺去他们俩的万丈光芒。从此Disco爱好者们不必再忍受单调的音色和节奏。有人说Daft Punk的第二张Discovery是Disco-Very。其实第一张Homework更纯粹。我很难得地弄到了这两张的打口。他们是除了Jay-Jay Johanson和Bjork之外,我仅有的收了两张打口的艺人。

        而在商业上,真不能忽略这几段文字的主题,Kylie Minogue。她并非出众的漂亮。而所谓美臀,随便哪个拉出来当偶像的,谁没有?虽然这么说很矫情,还是要说,她十几年来混江湖,靠的是——实力。九十年代Alanis Morissette、Elastica、Hole出来的时候,她埋头于Disco,不知流行摇滚为何物;后来Sarah McLachlan、Sheryl Crow走红,她没有搭理这一拨民谣风;再后来Norah Jones、Joss Stone冒尖,连Christina Aguilera都学着搞什么“根源”,她没有动摇;如今在欧陆舞曲方面根正苗红的Madonna也开始弄Hip-Hop,她还是一如既往地踏着4/4拍为我们唱歌,让我这双没听过多少音乐,却已有些审美疲劳的耳朵为之着迷。当然还是有不同。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Daft Punk两个人中的一员,但学还是可以的。制作人们无论如何学会了如何在Disco的框架内整出点新东西。她也敢于把这些装进自己的专辑里,同时毫不影响唱片公司的钱袋子。经受了十几年的考验之后,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写歌选曲的眼光之精准,凭着并不新鲜的一招,吃遍了天。

        所以,让我们忘了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仇恨,那么多的SB,来听这个女人唱歌吧。听听Disco,不会亡国的。就从Can't get you out of my head开始。这句话也是我很想对她说的。别说我无聊庸俗,咱就这水平,这品位,这德行,怎么的吧……